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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三学生在朋友圈发带有辱骂性质的东西,属于

时间:2025-03-06|栏目:镇江刑事律师|
初三学生在朋友圈发辱骂内容,属于侵害名誉权,也可能构成校园霸凌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,此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。若不及时处理,可能会导致受害者心理创伤加重,甚至影响学业和人际交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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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于侵权行为。处理方式如下:1. 轻微辱骂,由学校老师、家长对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;2. 辱骂严重,造成恶劣影响,学校可给予处分,并要求家长赔偿损失;3. 若构成侮辱罪,受害者及其家属可报警,由警方介入调查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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